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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报告及反馈机制

  • 质检报告及反馈机制
  • 第一条 本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质量检验报告及反馈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
    第二条 评级质量检验包括利差分析和信用等级迁移分析等。
    第三条 风险管理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出具评级质量检验报告或简报。第四条风险管理部应按季度出具定期评级质量检验报告和内部评级质量检验反馈简报。

    第五条 风险管理部应在债券发行利差或信用等级迁移出现异常时,出具不定期评级质量检验简报。

    第六条 评级质量检验报告或简报送交债券业务部相关负责人审阅,同时抄送公司总裁和副总裁。

    第七条 评级质量检验报告或简报反馈应签字留痕。

    第八条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评级质量检验会议,如遇重大事项,应召开临时评级质量检验会议。